各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共青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一届委员会自2002年4月选举产生至今任期已满5年。根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及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委批准,学院团委决定在2007年上半年召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二次团代会)。现将大会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总结学院第一次团代会以来的工作,确立今后几年学院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团结和带领全院团员青年,进一步深入开展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学院的建设事业,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实现学院的新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第二次团代会拟定正式代表130名左右(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团干部不超过代表总额的30%,女代表不少于代表总额的15%。
代表的条件为:
(一)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或保留团籍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思想作风正派,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三)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正确行使团员的权利;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奋发进取,为广大团员青年所信任和拥护;
2、代表团构成:
以基层团总支为单位组成5个代表团。(体育教育系代表团,运动训练系代表团,社会体育代表团,民族传统体育系【包括教工团支部代表】代表团,登封校区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代表数量多的代表团可以增加副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3、代表产生的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基层总支根据名额分配,研究制定出本单位代表分配意见,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经广大团员酝酿讨论,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召开团支部大会,选举出第二次团代会代表,经同级党组织同意,报第二次团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
三、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根据团中央关于基层团组织选举的有关规定,新一届委员会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新一届委员会设委员11人,委员候选人为13人,差额率为18.18%。委员会候选人由第一届团委提名,报请院党委批准后,提交第二次团代会选举产生。
委员候选人除了应符合代表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善于团结同志,能够同广大青年保持密切联系,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议事与办事能力;
(三)在团内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
四、大会的筹备工作
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第二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负责本次团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委会设在院团委,下设秘书组、会务组、资格审查组等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五、有关工作日程安排:
3月下旬:成立第二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将召开第二次团代会请示报院党委审批。
4月上旬:召开各团总支书记会议,下达团代会工作任务;部署安排有关选举宣传和筹备工作。
4月上旬:由第一届团委拟定第二届团委委员会人选名单,上报学院党委审批;讨论修改并确定《工作报告》(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