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靳君艺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
决 定
各系、登封校区:
靳君艺、女、学号201006005、1991年3月15日出生,我院体育旅游与外语系10级英语1班学生。
靳君艺同学本学期开学就提出退学申请,经辅导员及各方多次教育引导后,该生仍坚持要求退学。并于2011年9月22日下午离校后至今未返校。参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靳君艺同学自动退学处理。
被处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