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登封校区:
娄相威、男、学号2008010321,1988年1月23日出生,我院2008级体育教育系二班学生。
娄相威同学于2012年5月我院单招考试期间试图出售考试通讯器材协助考生作弊,其行为对我院招生工作造成极坏影响,严重扰乱了学院的正常秩序。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按照《郑州大学体育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七款并结合第二章第五条第一、二款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娄相威同学留校察看处分。
被处分的学生如不服本处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